一名男網友在臉書「爆怨公社」發文表示,他近日在路上撿到一支破損的手機,於是好心送往附近派出所,沒想到事後竟收到一張被告通知書告,讓他大嘆「現在這個社會已經不容許你太過熱心主動,凡是看到路上有人掉了什麼,不要撿,讓東西去給來來去去的車子壓爆壓成碎片,不然會因為自己的熱心好心引來不必要的麻煩,失主甚至不知感恩還反告你毀損侵占。」
這篇抱怨文引發網友熱烈討論,也釣出一名過來人分享自身經驗,他表示自己也撿到一隻iPhone 11送到派出所,三天後失主竟告他毀損,警方要他們協調 ,而對方竟直接開價一支iPhone 14的價錢,讓他氣到大罵:「有病!」
許多網友看了無奈大嘆好人不能做。有網友建議,如果想幫忙送還遺失物,可拿起你的手機錄影存證。要說明現在是民國幾年幾月幾號,你在什麼地方,撿到了什麼東西?現在要送去警察局,錄影存證東西的樣貌。然後錄影千萬不能關,要錄到你拿給警察,拍是哪位警察收的,這樣就不怕後面有爭議了。
對此,霧峰分局趕緊聯繫發文者,結果查出發文者在分局轄區未有拾獲手機紀錄,貼文是轉載他人,非自身之案件,為了轉載該內容才PO霧峰分局公文封,該公文封是其他案件,也與本案無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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