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是在今年3月接獲通報,立即指派檢察官張富鈞指揮偵辦,調查後發現,被告侯姓婦人及其2名文姓女兒,在去年(2022年)5月聘僱印尼籍W 女來台擔任看護工,照顧中風兒子文姓男子,工作9個月期間,侯婦及2名女兒經常以工作不力為藉口,以摑掌、拉扯其頭髮撞牆或以毆打、腳踩、扭捏、狠咬等強暴方式毆打W女。
檢方表示,文姓姊妹並以強拉W女到浴室將其全身淋濕,以蓮蓬頭水柱強灌 W女嘴巴,再以電扇吹當時全身濕冷W女方式,致W女冰冷難受,甚以W女外衣骯髒為由,強行要求W女餵食文男時,脫掉外衣褲僅能穿著內衣褲,以剪刀將W女內衣剪斷,百般凌虐W女。
檢方調查,被告母女3人再以外面疫情嚴重為由,禁止W女外出與外界接觸求救機會,沒收保管W女手機、護照,進而限制其與家人及外界聯繫,私行拘禁 W女行動自由,造成W女全身多處挫傷及心靈嚴重受創;甚至W女每日工作時間從早上6點30分到翌日凌晨3點,工時長達21.5小時,每個月薪水更被巧立名目剋扣殆盡,5次洗衣費即遭剋扣1萬元。
由於W女在印尼丈夫數月未取得妻子聯繫,透過仲介到訪關心,仲介見W女全身傷痕且身無分文,隨即聯繫台中市勞工局及移民署台中市專勤隊進行營救,檢察官於今年3月23日指揮警方持搜索票侯婦侯住處搜索,經漏夜深入訊問後,認被告文姓姊妹涉有使人為奴隸及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嫌,且有串證及湮滅證據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侯婦則以5萬元交保後傳,全案在昨天(22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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