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錦秋今下午現身法務部,記者問她要不要講一下今天為何約詢,她只搖搖頭,並未多做回應。

今年1月13日,高檢署就八八會館案的調查結果發布新聞指出,除了黃錦秋、王涂芝曾去過八八會館外,又查出當時同在新北地檢署的檢察官楊雅婷與黃冠傑也曾前往招待所。

而這4名檢察官,高檢署在調查過後認為,黃錦秋身為政風室主管,應知悉政風人員本身職務就是在查察公務員違反職務倫理行為情事,應受更高標準的倫理要求,竟率同仁前往接受私人招待,顯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且事發後一再狡詞否認,要求同行的政風室同仁依其意思撰擬「自請處分書」,甚至還以 LINE 語音電話要求王涂芝改口否認有到過「八八會館」,意圖卸責,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第5條「廉潔自持,謹言慎行,致力於維護其職位榮譽及尊嚴」之規定,情節重大。

王涂芝則因為與黃錦秋之前曾共同在桃園地檢署服務,已有10年交情,信任黃錦秋才受邀到「八八會館」及「睿森銀樓」地下室的私人招待所,但當她抵達後發現這個私人會所非一般公眾得出入,且未付費接受招待,顯有瑕疵。高檢署考量她事後配合協助調查,態度良好,並提供多項事證還原事實,足證其自認坦蕩可接受檢驗,相較黃錦秋,情節顯然輕微。

至於檢察官楊雅婷與黃冠傑2人,雖然一開始並沒有被媒體披露,但既然共受邀前往「睿森銀樓」地下室私人招待所,2人的行政責任在陳報法務部核備後,移由所屬機關首長依法官法規定處理。

至於是否涉及刑事責任的部分,高檢署認為黃錦秋等人是否確知「八八會館」是郭哲敏及林秉文;「睿森銀樓」地下室私人招待所是涂誠文所實際管領,因事涉有無包庇地下匯兌業者的瀆職罪嫌,又批踢踢網站自稱張旭昇(綽號小安)的人,指稱黃錦秋、黃建榮等人與地下匯兌集團過從甚密,疑有包庇瀆職罪嫌等情,台高檢署已分案發交新北地檢署併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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