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教育局主秘郭明洲表示,陳姓女教師年資逾30年,被教評會解聘後,就不具有現職教師的資格,無法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申請退休,自然無法請領退休金;至於該決議「1年內不得聘任」的內容,郭表示,陳師1年後若想回任教師,必須和其他人一樣參加甄選。
熱門新聞:壹蘋10點強打|抽中遊泰「2人同行1人免費」 大獎卻更貴!民眾怒轟麗寶、全國旅行社(獨家)
人本教育基金會去年11月會同3名家長出面召開記者會,指控大里區某國小陳姓女導師的不當行為,包括擅自帶學生剪髮,經家長反映後,陳師竟嘲諷學生「你那麼不愛剪頭髮乾脆剪光頭好了」;未按照課表上課,每週二讓學生躺在巧拼午睡到下午2點半,下午再讓學生喝下午茶、吃餅乾取代課程直至放學。
陳師還設立「小組長」制度,如果表現好給獎賞就說學生是「童工」,表現不好就叫「奴隸」,還讓組員可以拍賣,由小組長選擇;此外還有教室體罰、言語咆嘯、強迫餵食、罰小孩站著吃飯、小孩被打叫他打回去、叫學生搬課桌椅到走廊上課稱為「離島座位區」等不當行為。
此事爆發後,該校召開教評會,依教師法將陳姓教師停聘2個月靜候調查。不過,人本今天再度於民代、家長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表示陳師雖處於專審會輔導期,但是今年3月已經返校任教英文,但每週二、週四中午就無故曠職,直到下午兩點多才返回學校,而且每周三下午的教師進修課程也直接翹班,「難道陳師這些行為看在台中市政府教育局眼裡,仍然認為有輔導之可能嗎?」
人本並表示,陳師早在2009年就因對學生施以不當虐待,違反兒少法遭縣市合併前的台中縣社會局裁罰6萬元,並令其接受親職教育輔導8小時,但當年校方只對陳師決議記大過乙次懲處;去年11日陳師再被踢爆不當管教,台中市社會局認定陳師再次違反兒少法,重罰16萬元,成為台灣教育史上第一位被二度開罰兒虐的不適任教師。
人本說,教育部國教署去年11月至今年4月,5度發函台中市教育局要求查明此事件並回覆,但教育局卻不甩教育部,如今教評會做出解聘陳師、1年內不得聘任的決議,但1年後,陳師曾經被依法解聘不得回任的紀錄就不復存在,他只是變得跟其他流浪教師一樣需要去應聘,只要被他聘上,仍然可以回到任何學校,甚至原校教書,只有依照教師法14條,終身解聘,才能杜絕後患。
針對人本及家長疑慮,教育局表示,學校針對霸凌案,去年11月18日決議停聘陳師並接受調查,調查完成霸凌不成立,陳師遂於3月13日復聘。而該師違反兒少權法遭開罰,教育局出手,於今年4月25日函請學校確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12條規定,提報教評會審議。學校5月3日召開教評會審議結果,處以該教師「解聘,1年不得聘任」之處分。
教育局說,陳師被解聘後,一年後如果仍想繼續從事教職,要重新參加教師甄選,不是無條件復職;至於國教署來函請教育局查明一事,教育局說,無論不當管教或霸凌等案件查處,教育部均訂有法定程序,因此,教育局收到相關來文同時督請學校依規定啟動程序儘速查明,市府相當重視學校此案調查過程與結果,並持續追蹤該校進度要求落實處置,此案辦理進度與處置結果也分別於2月4日及5月3日函復國教署,絕無不理會教育部等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