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審查「打詐3法」之一的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增訂第70條之1條文草案,相關機關和人員列席備詢。
林楚茵質詢時關注im.B網路借貸平台爆詐騙,提醒數位部應儘速封鎖該網域,因為她不久之前上網時發現還可以截圖,數發部應立刻封鎖此網域,以避免再有民眾上當,防止受害者人數增加。數位部數位產業署副署長林俊秀回應,數位部所屬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有和165反詐騙及高檢署成立快速通報平台,如果接到通報,TWNIC就會將它即時下架。
對於林楚茵的提醒,數位部當場承諾,會立即通TWNIC,「馬上來通知」。之後,林楚茵向媒體指出,昨天財政委員會議的會後,數位部也回報,該網域已經下架。
另外,林楚茵昨天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時並提出質疑,現行金管會檢舉獎勵要點恐不適用網路詐騙廣告檢舉,呼籲金管會應另訂辦法,結合民眾力量加速打詐。
林楚茵指出,從Meta的廣告檔案庫(AD Library)用「炒股」、「飆股」、「獲利」等關鍵字搜尋,潛在投資詐騙件數逾8000件,對比金管會4月通報Meta下架的313件,實際通報數僅占潛在數3.7%,顯示現行偵蒐機制下可能仍有漏網之魚。
她說,現行「金管會受理民眾檢舉金融違法案件獎勵要點」獎金標準新台幣5萬元至400萬元不等,民眾雖然也可以選擇向警政署檢舉,卻沒有獎金;另該要點要求民眾必須提供被檢舉人姓名、地址,這是民眾檢舉詐騙廣告不太可能取得的。
林楚茵建議,金管會應會同警政署討論獎金標準,研擬另定檢舉獎勵規範。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回應,今年金融檢舉案件有再增加一些,是否另定檢舉投資詐騙的獎勵機制,金管會會再研擬。他也解釋,由於檢舉獎金是編列預算支應,撥用公款要有可課責的資訊,所以必須比較完整,以免被覺得濫發檢舉獎金。(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