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會召開前,顏寬恒助理就先在服務處門前張貼說明的附圖及國有財產局標租資訊,上面寫著「不忍了!顏寬恒正面迎戰!」、「出示證據、證明無罪、捍衛清白」等字樣。顏寬恒一現身,就有媒體追問「會退選嗎?」顏先是「蛤」了一下,接著說「不會,不會退選!」
顏寬恒說,針對檢方的3項指控,竊佔國有地的部份,地號、現況及標租位置都在附圖上,2014年至2016年由承包商提出綠美化申請,但一直沒有下文,所以陳麗凌於2021年由國產署公開的標案,公開標租、合法得標,如果這是侵佔國有地,國產署要不要負責、是不是構人入罪?如果檢察官要追溯竊佔,是追溯顏寬恒與陳麗凌嗎?還是之前申請的承包商?請不要搞錯對象。
第二,使顏寬恆說,他的房子當時買賣時,是透過公開履約專戶進行買賣,至於買方的錢怎麼來,他根本不知道,「請問大家,你們賣房子時,會知道對方的錢怎麼來嗎?」
第三,貪污的部份,林進福從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擔任他的國會助理,助理費直接匯到其專戶,完全沒有詐領助理費,但檢方竟然用2017年的買車,指控顏詐領林進福2018年才到任的助理費。
顏寬恒強調,這些指控都可看出針對性,3月22日他登記參選,3月28日發動搜索,4月19日複訊、併案、提出貪污治罪條例,4月26日不到一個月就起訴,看一下宜蘭縣長林姿妙,檢察官是如何對她的,再看一下新竹市長高虹安去年9月到現在,「我在不到1個月的時間,用2件案子約談、搜索,第3信併案起訴,這沒有針對性嗎?這不是政治追殺嗎?這不是針對顏寬恒嗎?」
顏寬恒說,從現在開始我不會忍,檢察官羅織入罪攻擊顏寬恒,「我要捍衛我的情白,我要爭取為鄉親服務的機會!」
媒體詢問,檢方從林進福的妻子電腦中查扣相關資料,認定先借4千多萬元給買家,顏寬恒說,林進福與妻子如何作帳,他無從得知,由於他們現在還不能閱卷,到時候可閱卷時就會公開。
台中地檢署指控,顏寬恒在2011年在台中市沙鹿區南勢坑段埔子小段興建獨棟透天住宅,在國有地上鋪設通行車道、建築大門、警衛室並架設圍籬,以此方式竊佔國有地面積達1097.14 平方公尺。
2021年顏競選第二選區立法委員補選時,遭民眾告發其實際居住房屋及附屬庭院為違章建築且佔用國有地,顏為避免媒體繼續報導,竟與員工林進福、妻子陳麗淩及澤序公司張姓負責人,將4541 萬元「借」予張女,再由張女以相同金額向顏寬恒、陳麗淩及嚴寬恒胞弟顏仁賢購買本案所涉之土地及建物,使地政機關登載不實。
檢方還查出,顏寬恒擔任立委期間,製作記載聘用林進福擔任公費助理,從2018年1月1日到2020年1月31日止,以每月4萬元,總計詐領108萬4976元薪資及年終獎金,上月26日將顏寬恒、陳麗凌等人分依貪污、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竊佔等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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