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闆指稱李男第一次性侵是2019年8月20日,她被帶到卡拉OK店喝酒,李男見她喝得醉醺醺,佯稱送她回台北,卻把車開進新竹一間摩鐵辦事,同年9月中旬她為了拿到借款,到李男新竹住處協商,又被李男硬上。

女老闆傳訊「去結紮了不用擔心」

但法官勘驗2人LINE對話記錄,發現李男傳訊:「可以睡我家。」女老闆回覆:「好,稍晚到喔。」還傳送愛心貼圖,她甚至放電稱:「其實我今天上眼妝是打扮給你看的,而且我還去角質,上乳液,還去洗頭。」李男回稱:「我喜歡素顏,漂亮。」

過幾天女老闆又傳訊:「對了,戒指我買了。」並貼上戒指照片稱:「為了避免以後有意外,我今天約了結紮,3天就好了,你以後也不用擔心了。」雙方還討論一起開公司的事。

此外,那天一起在卡拉OK店喝酒的雙方友人出庭證稱,女老闆其實沒喝多少,而且只喝了啤酒,她離開時意識是清醒的。法官依據LINE對話也認為2人彼此有好感,有男女情愫,難以想像李男需要「性侵」女老闆,因此一審判他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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