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調查,雲林縣麥寮鄉這名許姓男子(68歲),在民國80年間,和妻子領取生雜漁等補償費9202萬元。但未如實申報綜合所得稅,遭國稅局補徵1777萬餘元及罰鍰1297萬餘元,共計3074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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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虎尾稽徵所於92年3月1日將此案移送給嘉義分署強制執行,執行官立即追查義務人財產,但只討回659萬餘元,另發現許男早先一步提領出663餘萬元現金,疑似四處借住在親友家,顯然有刻意隱匿行蹤及財產之情事。

執行官循線至麥寮將人拘提到案,告知相關規定。嘉義分署提供
執行官循線至麥寮將人拘提到案,告知相關規定。嘉義分署提供

嘉義分署經多次書面通知都沒下文,到其住處找人,家屬總是推諉「不知去向」。雖事隔多年,執行人員不放棄,110年10月及111年9月曾循線持拘票前往逮人,但都未果。

嘉義分署近期又獲報許男下落,執行人員昨天持拘票前往麥寮一處屋宅,發現屋內有人卻未出聲應門,「一定在裡面!」,便派員分守周邊,請來警方協助以及鎖匠開門,連開大門、房門等3道鎖,果然發現許男跟妻女躲在小房間,當場告知權利並執行拘提。

執行人員將人解送嘉義地院聲請管收。嘉義分署提供
執行人員將人解送嘉義地院聲請管收。嘉義分署提供
嘉義地院裁定准予管收。嘉義分署提供
嘉義地院裁定准予管收。嘉義分署提供

據了解,許男欠稅期間仍從事蛤蜊養殖,一季收入約150萬元,妻子也有領取養殖補償金,連同之前拿到的9千萬元,要繳清3千萬元欠稅,理應不難。但許男仍一再辯稱沒錢、沒財產,鐵了心要當「欠稅大戶」。

嘉義分署指出,義務人對於滯欠稅款接回稱「拒絕繳納或提供擔保」,也不提出可供執行的財產,行政執行官立即向嘉義地院聲請管收。經法官漏夜開庭,裁定准予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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