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友在「爆料公社」公布一段行車紀錄器影片,昨(22)晚18時許,一輛鳴笛的救護車行經台北市萬大路、東園街交叉口,在路口減速停下,3名路人反而先過。讓原PO質疑連救護車都要讓行人是「變成行車地獄了」。

影片曝光後,「這三小,閃燈鳴笛還需要讓行人?就算左側圍籬慢行,你麻的行人還過?」、「太扯了吧,這本末倒置了」、「矯枉過正」、「好扯⋯⋯連救護車都要禮讓行人」,不過也有網友認為「路口本來就要降速確定可以過才過」、「救護車過路口時要先停下,行人錯認成救護車要禮讓」、「不要誤導大眾了,這才是正確的行車觀念,任何車輛都應該要以人為本停看聽,不要因為是救人的交通工具,變成本末倒置的傷人工具!」

台北市消防局則在臉書發文澄清,消防局表示救護車執行勤務開啟警鳴器及紅色閃光燈,依法具有「優先路權」但無「絕對路權」。民眾行經斑馬線,遇救護車於行經交叉路口及紅燈須闖越停止時,民眾應立即禮讓救護車通行,此舉措施乃為了兼顧行人及左右兩方來車、救護車等三方安全考量,必要時救護車駕駛將使用廣播器提醒民眾禮讓。

台北市消防局發文澄清。取自台北市消防局臉書
台北市消防局發文澄清。取自台北市消防局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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