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瞳今天在母親的陪同下出庭,她穿著一身黑,還露出小蠻腰,將好身材展露無遺,當她要離開時,怕陳男騷擾她,特別請法警護送上計程車,當她見到記者採訪,她表示「你們不要因為他來拍我,真的很煩」,她的母親則在一旁解釋之前許男的案子「是在約拍照不是約砲,亂寫」,賈瞳還接著說「你們再亂提出告訴的話,我也會對你們記者提出告訴」,記者再問她「你要告他什麼」,她母親則搭腔說「妨害名譽那個‧‧‧明明都是,都是亂寫」,此時賈瞳要她母親不要再講,你越理他們,他們越HING」,2人最後搭上計程車離開。
賈瞳母親一直在碎唸約砲的事,是發生在1名許姓男子的身上,去年間許男透過間透過模特兒經紀公司介紹找到賈瞳,雙方約定以2萬元的代價外拍含發生性關係,這次的交易讓許男心滿意足,去年10月間許男再次與賈瞳連繫,賈女主動詢問要不要再交易一次「你可以先匯1萬5000的訂金給我嗎?因為我這個尺度真的沒有辦法給其他人,如果要多加錄影的話要多加,原本是1萬算你5000就好,好嗎?可是你可以先匯給我1萬5000訂金嗎?然後我可以跟你約這個禮拜四」,「可以嗎?因為我最近真的生活很不好過」。
許男同意約拍含互動(指發生性關係),雙方敲定3萬元後,許男先匯了1萬5000元到賈女的帳戶,沒想到賈女在收到錢後爽約還搞失聯,許男認為受騙上當,氣得提出詐欺告訴。事後因為雙方達成和解,檢察官認為賈女並無犯意,因此處分不起訴。
這回賈瞳又來北檢開庭,則是1名在工地上班的陳姓男子告她妨害名譽。這個事件是發生在2021年4月間,陳男透過IG加入暱稱「瞳瞳」的外拍模特兒,得知她當時在「維納斯」直播平台直播,陳男因為常觀看瞳瞳的直播和送禮,瞳瞳因此邀陳男加入她的私人帳號。
陳男指控,從2021年5月3日開始,暱稱「瞳瞳」的賈瞳,不斷訴說她生活經濟困難且積欠經紀人156萬元,承諾只要他幫忙付款後,會和他同居及交往,事後又以要支付解約金索款,他把積蓄都給她後還不夠,最後變賣南部的祖產,陸續以儲值直播平台或交付現金方式,拿了406萬元給她。
陳男表示,事後他約賈瞳去高雄看房子,對方卻藉故不和他見面,還對外說不是他的女友,他氣得在各大外拍社群張貼求婚影片,沒想到賈瞳宣稱她是單身,他才知道受騙上當,因此提出告訴。
新北檢收案後,發現雙方已經在警詢中成立和解,檢察官也多次傳喚陳男,但陳男都未到庭說明,檢察官認為,陳男既然有使用直播平台的經驗,應該清楚知道他斗內的錢是資助被告擔任直播主工作的業績和知名度,至於雙方感情的交往,並非是直播平台消費行為的給付內容,因此認為賈女並無詐欺犯意,處分不起訴。
而陳男在與賈女和解前,因為忿恨難平,不僅時常跟蹤騷擾她,甚至還拿高爾夫球桿砸壞賈女母親住處的窗戶及大門玻璃挨告,陳男被起訴後因賈母撤回告訴,最後法院判決公訴不受理。
然而這個事件並沒有因為雙方和解而落幕,陳男這回到北檢指控,賈瞳在IG貼文說他在糾纏她,不僅如此,還有許多賈女的粉絲見到PO文後攻擊他,讓他名譽受損,因此對賈瞳提起妨害名譽告訴。
檢察官今天為了釐清案情,傳唤2人到案說明,經訊問後均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