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被起訴的除了孫國富之外,還包括公司董事、孫男的妻子陳美玲、女兒孫宜君,總經理、孫女的男友張福興,自稱是法官學院全國第二名結訓的合夥人嚴偉維,公司行銷總監陳孝軒等6人。
北檢查出,2015年8月間,稚富水產透過參與加盟展、漁業展及網路宣傳及人際關係宣傳等方式,及引民眾到公司的養殖場舉辦多場說明會,以投資鰻魚養來利潤可觀介紹許多投資方案,以40萬元為投資單位,保證每月可享有1.66%利息,最後1個月給付1.82%利息,年利率高達20%,年滿2年即可領回本金。2017年5月間,稚富水產又推出新的投資方案「大潭漁場/金額企劃」,以50萬元為投資單位,保證每月可享有1.25%獲利,年利率高達15%,年滿2年即可領回本金,以此吸金1600萬元。
2017年11月間,稚富水產成立廈門稚富水產有限公司,推出海南鰻魚養基地的投資方案,透過投資說明會吸引投資者參與投資,方案內容包括共同投資設立海南稚富水產科技公司,保證在5年的投資期間,淨利總額可達出資本金的75%(即保證年利率15%),且年期滿即可領回。
2018年間,又推出新版的海南投資方案,保證在年投資期間,淨利總額可達出資本金50%(保證年利率10%),5年期滿即可領回本金,以此吸金達1157萬5000元及人民幣150萬元(台幣約664萬5000元)。
不僅如此,北檢還查出稚富公司在2016年時辦理公司增資時,涉嫌驗資不實。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為孫國富等6人涉犯《銀行法》,孫國富、陳美玲、孫宜君、張福興等4人又另外違反《公司法》,將6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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