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僅28歲的陳俞安2月16日清晨,騎機車行經桃園市桃園區文中路與國際路二段叉口時,連人帶車摔進深達14公尺的工程工作井內身亡。這工程為桃園市政府水務局委外施作的桃園市污水下水道系統工程。
陳俞安的父母上午在律師及桃園市議會民進黨團議員陪同下召開國賠記者會,陳俞安媽媽數度哽咽落淚,激動地拿出陳俞安案發機車的照片表示,機車的車頭沒有撞擊痕跡,如果市府的工程有做好防護,機車車頭不可能這麼完整。
陳媽媽說,大家都說兒子車騎很快,「車騎很快車頭還會是好的嗎?」且兒子除了脖子有安全帽小勒痕、右腳骨折,其他地方沒有外傷,如果工地防護有做好,兒子頂多受傷,「我現在還能抱抱他」,而不是死在冷冰冰的水裡,5個多小時後才被發現,讓家人怎麼接受。
陳媽媽說,以前陳俞安練龍舟練到手破皮、拿雙氧水來擦,她看了很心疼,都叫兒子不要練了,但兒子仍堅持夢想,還為了完成學業申請就學貸款、打了好幾份工,一直到後來才有機會參加亞運,家人也以他為榮。
陳媽媽指出,陳俞安今年也是亞運國手名單的選手,要代表國家出國,本來預計今年拿到獎金後要娶老婆,現在夢都碎了;呼籲政府拿出良心,不要說工程做的多好,他們要的是一個真相。
家屬委任的大傑聯合法律事務所指出,施工現場未遵照核定計畫設相關交通警示設施,家屬質疑桃園市政府未善盡督導責任,向桃市府請求賠償新台幣5200萬餘元;刑事告訴已在3月1日提出,提告對象包括BOT廠商日鼎公司、工地負責人等。
律師陳鄭權表示,依據桃園市交通局核定的交通維持計畫圖,工地範圍只有在文中路分隔島的北側車道,但是從警方所繪製的交通事故現場圖,可看出工地範圍已經逾越到對向車道,加上沒有依照核定內容佈設正確的警告標誌,現場的警示燈號也不足,恐是事故的主因。
陳鄭權說,陳俞安騎乘的機車車頭沒有撞擊痕跡,可以推斷工地圍籬未確實固定牢靠,且圍籬與工作井沒有保持適當距離,因此導致陳俞安在撞擊後直接摔落工作井中;依照相關工安規定,工作井必須設置雙層防護網,但事故現場工地的工作井僅設置單層防護網,防護強度不足。
另一名委任律師李仲唯說明,雖然本案污水下水道工程是採BOT方式由民間廠商興建,但是這工程屬於公共建設,而且事發工地位處重要道路上,屬於公共設施,市府對廠商仍有監督管理責任,市府怠於督導而致憾事發生,仍應負起國家賠償責任。
李仲唯也說,賠償金額5200多萬元,分為醫療費及喪葬費用45萬元、父母2人扶養費共195萬元,再加上陳俞安正值國手生涯的黃金時期,驟然離世而導致父母精神上受比一般人更大的痛苦,因此一併請求精神慰撫金2人各2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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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陳鄭權表示,依據桃園市交通局核定的交通維持計畫圖,工地範圍只有在文中路分隔島的北側車道,但是從警方所繪製的交通事故現場圖,可看出工地範圍已經逾越到對向車道,加上沒有依照核定內容佈設正確的警告標誌,現場的警示燈號也不足,恐是事故的主因。
陳鄭權說,陳俞安騎乘的機車車頭沒有撞擊痕跡,可以推斷工地圍籬未確實固定牢靠,且圍籬與工作井沒有保持適當距離,因此導致陳俞安在撞擊後直接摔落工作井中;依照相關工安規定,工作井必須設置雙層防護網,但事故現場工地的工作井僅設置單層防護網,防護強度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