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警方追查,單是BLACKPINK的演唱會門票,余男即有10多張,另還查獲余男已成功售出兩張「告五人」演唱會門票,每張高於市價850元,余男辯稱這是「代購費」,而BLACKPINK門票,他還來不及轉賣,警方就找上門。
據了解,上述這些熱門演唱會,每個帳號有4張購買上限,余男透過親友帳號,在門票一開賣,即開始搶票,再於高出市價2至4倍價格在網路販賣,從中牟利。
高市刑大表示,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管轄法院簡易庭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萬8千元以下之罰鍰,票券,也可依同法第22條規定沒入。
余男在網路上兜售南韓女團BLACKPINK門票,其中8800元的門票翻了4倍以3萬6000元兜售,5800元的門票則翻2倍以12000元販賣,惟按照余男所說,BLACKPINK的門票他尚未售出,只賣出「告五人」2張,每張酌收850「代購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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