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2020年12月13日下午,5歲女童被父母帶到南投縣埔里鎮八德路1家KTV,與李姓男子(60歲)及1群友人唱歌。下午4時許,女童父母準備離開,遍尋女兒不著,後來發現她出現在KTV後門。母親追問女兒行蹤,她回稱「被人舔嘴巴及XX」。

女童父母很生氣,帶女兒到KTV指認可疑嫌犯,卻不見李男,後來李男在八德路上出現,母親詢問女兒是否為李男所為,女兒說「是」,母親遂先將女兒帶至車上,父親則將李男帶往附近八德夜市的巷子內,母親隨後跟上去徒手毆打李男,父親則持路口交通錐毆打李男。

李男毫無招架之力,被打倒在地上哀號,經救護車送往醫院治療,發現他斷了4根肋骨,牙齒多處斷裂及牙齦撕裂傷,並有雙上肢、胸部及右肩擦挫傷等傷勢,3天後即16日晚間因敗血性休克死亡。

李男被女童父母帶到KTV附近的八德夜市巷子內毆打。翻攝Google街景
李男被女童父母帶到KTV附近的八德夜市巷子內毆打。翻攝Google街景

這起私刑打死人的案件當時引發社會矚目,檢察官偵結後,依傷害致死罪將女童父母起訴,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女童父母出庭時,堅決否認有何傷害致死之犯行,母親辯稱因小孩子被欺負,很生氣才去找他;父親則說,小孩子被欺負,我只是給他教訓,不知道會這樣。

南投地院法官認定女童父母的傷害行為,與被害人李男死亡具有相當因果關係,但依據法醫解剖鑑定,李男所受的傷勢一般並非致命傷,因他本身患有糖尿病、肝病、腎臟病等慢性病,影響其復原能力,才會在骨折後身體惡化感染肺炎,在慢性病及飲酒因素加乘下,因而導致身體多處發炎感染,最終產生敗血性休克死亡。

女童父母被依傷害致死罪起訴,南投地院改依傷害罪輕判。資料照片
女童父母被依傷害致死罪起訴,南投地院改依傷害罪輕判。資料照片

法官進一步表示,李男當天身體狀況並無異常,女童父母並不知道他患有慢性病,即使打斷其多根肋骨,但無法預見李男受此傷害會因為自身慢性病影響其身體的復原能力,導致後續引發感染造成敗血性休克死亡的結果,與傷害致死之加重結果犯要件不符,僅負普通傷害罪刑責。

法官審酌女童父母因聽聞女兒所述遭李男猥褻,心生氣憤才犯下本案,2人不思訴諸司法程序反施行暴力,造成被害人受傷數日後死亡,犯後坦承犯行,因調解條件差距過大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等情狀,依傷害罪將女童母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父親判刑10月、未宣告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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