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間,余男透過臉書張貼要出售大型重機車的訊息,1名男子見到後與余男相約見面,表達有意購買重機車,雙方約定以10萬元進行交易,男子立即先匯了5萬元到余男的帳戶,余男表示可以先交車,但請再匯1萬元到他的帳戶,男子相信後再匯1萬元,事後余男雖然交車但遲遲不辦理過戶,才知受騙上當,法院開庭審理時,余男認罪,並將錢還給被害人,法官最後依加重詐欺罪判處6月徒刑。
去年3月7日,余男透過GOODNIGHT交友軟體認識1名女子,2人相約前往士林區某汽車旅館,在車上余男自稱是1名醫師,謊稱抽獎抽中IPHONE 13PRO 256G手機1支想要出售,女子最後決定以1萬5000元購買,但付錢後卻一直沒有拿到手機,因此對余男提告,余男被起訴在法院審理期間認罪,但至今都沒將騙來的錢還給被害人,法官依詐欺取財罪判處2月徒刑。
然而余男在判刑後未記取教訓洗心革面,反而越做越誇張,去年9月間,余男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名女子,謊稱因戰功彪炳連番升職,年紀輕輕就擔任刑事組長,為了讓對方相信,余男還出示假名片與假警用配槍,又針對時事說自己攻堅、逮捕嫌犯;女網友以為余男是真的刑警,進而交往並發生多次性關係。
事後余男不斷以購買名車、投資股票或租借辦案裝備為由,向被害人索取金錢,甚至還說自己有門路可以用便宜價格取得警用淘汰但是還很好用車輛,女網友信以為真,甚至介紹自己的閨蜜一起買車,事後發現余男怪怪的不像是警察,透過友人向警方諮詢,才知自己遇到詐騙。
女子不僅控告余男欺騙他,還指控2人最後一次發生性關係時,余男違背她的意願強迫她,涉犯強制性交罪。
台北市刑大在接獲報案後,前往余男家中執行搜索,當場查扣仿真道具槍1把、刑警背心、刑警帽、警用制服(含外套、長褲臂章)、二線三星階級章、偽冒律師名片、偽造出入境洽公證明等證物。
警方調查,余男不僅假冒刑警,還曾偽裝律師、醫師等具備社經地位和財力雄厚等條件佳的身分與女網友交往,進而詐騙錢財,仿如電影「神鬼交鋒」裡的情節,警方訊後將余男依加重詐欺罪解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由於事後陸續又有其他遭到余男欺騙的被害人報案,指稱余男利用刑警身分假賣車,或是假投資進行真詐財,台北地檢署先就包含指控余男性侵在內的6名被害人的部分,認為余男涉犯《刑法》加重詐欺、僭行公務員職權罪起訴,至於女子指控余男強制性交罪部分,則認為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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