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楊蕙如當時發文:「看看那些一邊罵AZ一邊偷打的人,張顯耀楊志良連勝文丁守中,如果你聽信他們各種的造謠,以為打AZ不好就不去打,就中了他們的詭計。」、「他們嘴巴說要進中共疫苗,結果自己不是偷偷打AZ?嘴巴說AZ沒人要打,結果都偷偷去打好心肝。」。
連勝文告訴法官,楊蕙如貼文時,他根本還沒施打新冠疫苗,也沒表示要進口中國疫苗,楊女未經查證公然發表不實言論,導致民眾誤認他造謠、策畫詭計、欲進口中國疫苗,甚至去好心肝診所接種特權疫苗,貶損他的社會評價及名譽,因此求償100萬元。
高院認為連勝文在案發前雖曾於臉書貼文質疑 AZ苗效力及政府疫苗政策不當,但他沒有提及或倡議進口中國疫苗,且勘驗連勝文的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他當時確實尚未施打任何新冠疫苗,足認楊蕙如沒有善盡合理查證義務,侵害連勝文名譽,審酌雙方社會地位、經濟狀況、侵權情節、連勝文受損程度,今改判楊蕙如共須賠償50萬元確定。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acebook 按讚追蹤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蔡清祥將赴立院!恐因陳宗彥遭藍綠夾殺 輕鬆回:直球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