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桃園市警局也呼籲,有關簡訊報案系統主要是提供聽、語障人士使用,一般民眾報案,還是請撥打110報案專線處理,以免佔用行政資源。
桃園一位民眾日前透過簡訊報案系統通報市警局110勤指中心請求派員前往大園區中山南路取締交通違規,未料警員回以「你無故傳送報案簡訊,經勸阻不聽,可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4款,處拘留或新台幣1萬2千元罰鍰,請勿再傳送報案簡訊,否則將依法裁處」。
此舉令報案民眾不禁直呼:「人家不過是報案,現場多車停在紅線、行穿線,卻說是無故報案,還要拿社維法辦報案人,桃園是不是沒警察啊?」
桃園市警局表示,係同仁第一時間受理民眾簡訊報案後,選擇回應選項時誤選回覆內容,發現誤選後,已立即致電報案人道歉,後續將加強教育訓練,避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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