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這位酒駕者是衛武營藝文中心副總監郭遠仙。衛武營今回應,目前都已進入司法程序,一切依司法程序規定;至於內部的人事懲處也將會依照內部規章,給予適當懲處。

郭遠仙酒駕被警方查獲。翻攝畫面
郭遠仙酒駕被警方查獲。翻攝畫面

據了解,郭遠仙(60歲)是在2月5日晚間18時30分許,開車前往新興區七賢一路某飯店參加聚會飲宴,結束聚會後,心想只喝幾瓶啤酒且無醉意,離開時仍駕駛自小客車欲返回住處,途中因未等四燈式號誌的左轉燈亮起,即直接左轉,致被警發現予以攔查而查獲酒駕。

郭男對此相當懊悔,員警也勸誡勿再有酒駕情事;全案於偵訊後,依涉嫌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郭遠仙酒駕被警方查獲。翻攝畫面
郭遠仙酒駕被警方查獲。翻攝畫面

新興分局分局長陳志榮表示,警方於任何時段皆會積極查緝酒駕等惡性重大違規,酒駕是現今社會最為人所唾棄的違法行為之一,民眾如參加飲宴,切勿酒後駕車,若有飲酒,務必以代駕或搭計程車離開,警方會持續強力執法及宣導,全力杜絕酒駕,以維用路人安全。

禁止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