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30日下午5時10分左右,1輛聯結車駛入國道1號高架南向堤頂交流道入口匝道,駕駛發現高架路段禁行大貨車,不敢硬著頭皮繼續開,竟突發奇想,給他來個倒車迴轉,再逆向下匝道駛離。

聯結車駕駛不願繞遠路,竟違規迴轉。翻攝畫面
聯結車駕駛不願繞遠路,竟違規迴轉。翻攝畫面

國道警方指出,該駕駛的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13款大貨車不得進入或行駛禁止通行之路段及第33條第1項第7款違規逆向行駛,分別處罰汽車駕駛人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經查證該車違規案件,已有其他路過駕駛提出檢舉,警方已依法製單舉發。

聯結車駕駛發現走錯道,竟違規迴轉,還逆向行駛。翻攝畫面
聯結車駕駛發現走錯道,竟違規迴轉,還逆向行駛。翻攝畫面

警方表示,如果發現上錯交流道,應至下個交流道再迴轉,不可以有逆向或是倒車等行為,除了危及本身安全也會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危害,民眾如有發現其他車輛的違規行為,可將行車紀錄影像上傳到國道公路警察局的檢舉專區,以遏止駕駛惡意的違規行為。

民眾如不小心誤上交流道,應立即停靠路肩撥打1968或利用高速公路「1968App警政報案」直接向該路段公路警察大隊報案求援,警方會立即到場協助,引導車輛下交流道,以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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