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獲報,吳男具有中國某中醫大學學位,畢業後返台執業看診,不過因為他在台灣未通過國家高等考試,無合法醫師資格,民國110年11月即因無照看診與性騷擾病患遭移送法辦,去年遭新北地方法院判刑,可上訴。
檢警另獲報,吳男去年1月起重起爐灶,不但在住所替人看診,還開立成分不明中藥粉供病患服用,每次看診收費新台幣300元至1000元不等金額當報酬,即使已被踢爆沒有醫師資格,求診民眾仍是絡繹不絕。
新北地方檢察署日前指揮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辦,警方蒐證後到吳男住所搜索,查扣大量中藥粉及醫療用品,並依違反醫師法送辦。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呼籲,辨識合格醫療機構有「二要」,一是場所要懸掛開業執照,二是醫事人員要配戴醫師、護理師執業執照,如果有疑慮,民眾也可以到衛生福利部網站,查詢是否為合格醫療機構。(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