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分局五甲派出所副所長吳建銘、警員吳歡,於上周五(20日)凌晨1時許,巡邏行經鳳山區自強二路時,見對向一位機車騎士未戴安全帽行駛而過,隨即上前攔查。
騎士張姓男子(32歲)在提供身分證給警方查詢後,便逕自到一旁準備買宵夜,渾然不知自己是名通緝犯。直到警方上前告知他在去年(2022年)12月因詐欺案件被高雄地檢通緝時,張男才驚呼「我沒收到通知單啊!」,原本還想據續買鹽酥雞,但也無奈只好放棄美食當前,乖乖隨警方返回派出所解送歸案。
鳳山分局呼籲,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若有司法案件而收到法院的傳票,務必依照指定的日期到案說明,以免遭到通緝,成為警方追緝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