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人黃暐瀚在臉書發文評論,過去陳明通至少在立法院被立委問過三次林智堅論文案,結果,陳明通都以「陳局長不回答陳教授的問題」,予以迴避。偏偏就在「余正煌自訴控告林智堅違反著作權法案」的開庭前夕,陳明通突然大爆發?在立院「驚天一吼」說:「法院要開庭了,所有的證據,包括曾銘宗委員、溫玉霞委員都看過,這是一個冤案,我在這裡必須說明,通過這樣的東西,我沒辦法接受」。

「陳明通,不忍了」?黃暐瀚說,陳局長硬起來,化身陳教授,理由很簡單,陳明通跟林智堅有信心打贏「官司」,戰略是:「余正煌無權主張《著作權》」。

黃暐瀚表示,林智堅的委任律師胡中瑋說,違反學術倫理不等於違反《著作權法》,余正煌的89頁論文中,有27頁完全複製「民調內容」,其中包過未公開發表的著作(民調公司的分析),不符合著作權法52條的「合理引用」,所以,余正煌「不得享有著作權」,更無權提出訴訟。

簡單的說,台大撤銷學位,學倫會說林智堅違法學術倫理,不等於「違反《著作權法》」官司就會輸,只要證明余正煌論文內容「抄襲」從未公開過的「林智堅內部民調」,余正煌自訴案,未必穩贏。

黃暐瀚補充說道,余正煌委任律師吳俊德回應,林智堅從來沒有提過該民調的著作權問題,甚至陳明通也曾引用作為論文發表,指控該份民調背後公司是林智堅為了答辯而捏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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