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家住太平區的張姓男子,有2次酒駕入監,出獄後再次酒駕,開罰19萬2000元,加上他另有肇逃等情事,累計11件,罰緩24萬9900元,陸續移送台中分署執行。

經查,張男名下無存款、薪資及其他財產可供執行,名下車輛已超過20年,下落不明,台中分署通知他到場說明財產狀況,並提出清償計畫,他未理會。

台中分署調查發現,張男名下有與家人共有台中市南屯區2層建物1筆、4筆土地,去年依法查封該不動產,希望張男能為避免不動產遭拍賣,繳清罰鍰或依規定辦理分期,但張男並未這樣做。

台中分署另發現,張男在豐原區有持分不大的11筆土地,在去年現場查封,因該地是山坡地,有種植楊桃、梨子等果樹,如依法拍賣張男的持分,共有人應買的可能性高,依法鑑價大約125萬元,拍賣時,張男突然抱著現金,到台中分署一次繳清全部欠費。(中央社)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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