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太陽能光電板如雨後春筍設置,除了公家機關和民宅屋頂外,大量入侵濕地、閒置良田、候鳥棲地,不僅讓農地使用破碎化,一片片的光電板,讓地景顯得支離破碎,環保團體批評,有如胡亂張貼一塊塊灰黑色的狗皮膏藥。
苗栗縣自然生態保育協會理事洪維鋒表示,農田加設太陽能板,阻擋多數土地讓太陽直接照射的面積,進一步影響植物腐爛循環機制,良田的土壤「劣化」,最終難以種植作物。
他個人支持先進行爭議較小的屋頂型光電,可以遮陽降低溫度節能外,又可以增進公寓大廈的基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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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苗栗縣府在一年前通過銅鑼鄉竹森光電廠設置案,主張業者有提出生態友善措施與檢核機制,迴避高敏感區、縮小工程面積,把面積從5.74公頃縮減為4.06公頃,減輕生態衝擊與擾動以及生態補償等四大規劃原則,做了正面積極且大幅度的修正,並承諾進行生態監測,將可創建「與自然生態共存共榮的光電廠」,經審查大會表決通過。
不過,台灣石虎保育協會聲明,竹森光電案業者看似對石虎的衝擊提出解套方法,但這些措施背後的基礎資訊和立論皆不充分,尤其違反不應伐林蓋光電的綠能基本原則,仍然會造成切割石虎棲地、破壞淺山丘陵的生物多樣性等重大衝擊。
石虎保育協會強調,出於石虎保育專家的立場,並非反對所有農地變更為光電案場,而是希望至少保留林相完整、適合石虎與其他野生動物棲息環境。而縣府對竹森案的特殊待遇,將破壞過去幾年間好不容易建立的石虎保育成果及石虎重要棲地,更傷害苗縣府執法的公平性與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