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吳姓男子與66歲的死者賴姓男子同為派遣工,2021年7月14日深夜在台中西屯的宿舍在喝酒,吳酒後失控,拿起鐵條、牛排刀攻擊當時坐在客廳休息的賴男,賴男被打得渾身是傷,左上背部被牛排刀刺進深入胸腔,傷重不治。警方獲報後出動20多人圍捕,持盾牌、噴辣椒水,追了100多公尺才逮捕賴男。
吳男落網後辯稱「遭人下符咒」,後來又說曾和死者喝酒起口角,當晚酒後一時情緒不好才動手,一審被依殺人罪判刑14年6月。檢察官、吳男都不滿意,分別提起上訴。
台中高分院發現,吳男2020年8月才因偽造文書罪出獄,不到1年就犯下殺人罪,適用累犯加重其刑的規定,原審卻未加重;此外,法官將吳男送精神鑑定,發現他長期使用安非他命毒品,出現物質使用障礙症、物質誘發的精神病疾患;法官問他殺人動機,吳男竟回稱:「我清完冰箱後發現有一灘血,我有靈異體質,我感應到他將強姦別的女生,殺害後再將屍體包一包丟到門外。」
法官認定吳男犯案時,因精神疾病導致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顯著減低,因不滿死者在宿舍的日常生活舉止,且產生死者有強姦、殺人犯行的幻覺,因此心有積怨殺害對方,應考量其精神狀況予以減刑。在先加重後減輕下,法官最後改判吳男13年徒刑。可上訴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