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消防局指出,4日晚上9點48分接獲報案,指國道1號南下150.8公里、三義交流道南側不到1公里下坡路段,發生3部車輛追撞,抵達時發現有1男2女輕傷,分別載送到台中澄清醫院救治、傷勢無大礙。
而新科的泰安鄉長被帶回國道泰安分隊偵辦,警方對陳酒測值超過0.55毫克,陳自知身分敏感,低調未表明鄉長身分;警方5日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檢方認定陳是初犯、有悔意,裁定依職權緩起訴,無保請回。
陳吉基今天透過鄉公所祕書陳信達回應,陳秘書指鄉長去年12月25日宣誓就職後,鄉長座車的司機人選尚未完成遴選,都是自己開車跑行程,4日晚間赴苗栗市一個餐會,席間喝了一些酒,餐會結束後,鄉長自認意識清楚、可以開車,就自行開車要回台中潭子住處。
陳吉基透過秘書對自己行為,對社會造成不良示範表達歉意,坦承絕對不再犯,並加快司機遴選作業,以避免未來再發生類似事件。陳吉基是泰安鄉梅園村泰雅族人,8年前2度參選泰安鄉長都敗北,去年第3度參選,幸運獲同額競選,終如願以償當選鄉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