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何姓男子(56歲)3年前曾因酒駕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沒想到竟不知悔改,24日晚間平安夜時,在旗津區友人家中喝酒歡聚,何男獨自喝了6瓶啤酒,直到25日凌晨1時許,何男發現酒都喝光後,竟騎機車外出要買酒,準備繼續喝個過癮。
警方說,何男騎車行經旗津區中洲三路,因為行車搖晃、速度又忽快忽慢,被旗津分駐所巡佐林照祥、警員蔡宜哲攔下盤查,何男講話時傳出酒氣,卻堅稱自己沒有喝酒,直到員警對他實施酒測時才坦承喝了一些,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84毫克,何男卻反問員警:「0.8而已,有很多嗎?」
警方表示,何男聽到警方宣讀他的權力,竟突然暴怒,大聲嗆說:「我接受酒測結果!」還質問員警:「有什麼需要嗎?」員警見他情緒激動,立即強勢上銬,將他帶回派出所。何男清醒後坦承酒後騎車,訊後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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