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院指出,被告對於收受現金、接受酒店飲宴及性招待,皆承認犯行,足認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嫌疑重大。但被告詐欺的對象黃姓男子,並非提供招待的業者,檢方也未敘明二者有相當對價關係,難認成立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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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辦公室。劉榮輝攝
搜索辦公室。劉榮輝攝

台南地院表示,被告否認利用職務收賄,但被告所辯與配偶所證內容均前後不一,且互有出入,顯難採信,足認被告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嫌疑重大。不過檢方並未敘明被告有何利用職務收賄的具體行為及相當對價關係,亦難認成立收受賄賂罪。

調查人員搬走一箱一箱的證物。劉榮輝攝
調查人員搬走一箱一箱的證物。劉榮輝攝

院方說,被告所犯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嫌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而被告承認利用職務上詐欺得利,仍否認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犯行,避重就輕,有待調查釐清;且被告與相關證人關係匪淺,如容任被告交保在外,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台南地院認為,對被告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有羈押之必要,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至於性招待及收錢細節,檢院方均以偵查不公開婉拒透露。

南市府前經發局長陳凱凌(左2)坦承接受業者性招待。資料畫面
南市府前經發局長陳凱凌(左2)坦承接受業者性招待。資料畫面

檢方前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持搜索票搜索與陳凱凌相關6個處所,在其居所查扣現金20萬元、牛皮紙袋裝有10萬元現金及某工程公司名片1張等證物,並帶回陳凱凌及相關證人2人進行偵訊,以釐清案情。

市調查處漏夜偵訊後,於前天深夜移送台南地檢署複訊,昨天凌晨因涉案情節重大,且有逃亡串證之虞,遭到檢察官當庭逮捕,並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

針對陳凱凌遭聲押,市長黃偉哲昨在公布人事異動名單時指出,市府會全力配合檢調偵辦,勿枉勿縱。市府也表示,政風處已於今年5月簽奉市長同意啟動調查,因涉及刑事責任,因此把相關資料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