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指出,南區這名51歲林姓男子,2017年11月拒絕接受酒測,經市警局第六分局舉發後,遭交通局裁罰9萬元。2019年10月遭第四分局攔查,再次拒絕酒測,又被裁罰18萬元。臺南市交通局去年5月將未繳納的24.5萬元,移送臺南分署強制執行。
經臺南分署清查林男名下財產,發現有一筆持分土地,立即函請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另查出林男還擁有機車、小貨車,但未直接查獲。
台南分署不放棄,去年底終於找到林男名下車齡14年的機車,當場沒入查扣,經公開拍賣後以7千元拍出。昨日追查又發現代步的小貨車偷停在槌球體育場旁的停車場,又立即予以查扣,近期將進行拍賣。
台南分署指出,為貫徹行政院「酒駕零容忍」政策決心,本週啟動新一波酒(毒)裁罰案件專案執行,加強查扣存款、車輛、不動產、必要時祭出限制出境處分,甚至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以遏止酒(毒)駕事件持續發生。
台南分署呼籲,農曆春節將至,尾牙宴和餐敘多,若有飲酒應多利用大眾運輸、指定駕駛或計程車代步,切勿開車,共同維護用路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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