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對此解釋,接到民眾大量檢舉,確認該路段為人行道後,員警才前往對違停車輛發出舉發單,執法無不妥。居民若對「門前是否為人行道」有疑義可向公所查詢。

「到底算不算人行道?」拿出2張白色逕行舉發單,鄭姓民眾對家中2車全遭舉發違停感到不滿,他確認車輛全都停在白線15公分內,如有違停甘願受罰,但所謂「違停人行道」若不加以釐清,遭罰得不明不白則難叫人心服。

西螺延平老街多人隔天一早取車發現雨刷上夾著違停舉發單。魏嘉良攝
西螺延平老街多人隔天一早取車發現雨刷上夾著違停舉發單。魏嘉良攝
《壹蘋》今日現場採訪直擊多車仍停白線內「人行道」上。魏嘉良攝
《壹蘋》今日現場採訪直擊多車仍停白線內「人行道」上。魏嘉良攝

當地程姓婦人主張,延平老街數年前進行景觀改造,道路兩旁種樹綠化並進行路燈、電線地下化工程,考量原有騎樓可供行人通行,人行步道並無實際需要,因此將原本設計高於路面的人行步道取消,改為鋪設與路面齊高的步道磗,主為美觀,也因此並未劃設黃紅線,且也從未公告禁止停車,所以是可以停車的。

爭議地點位於西螺東市場前兩側路段。魏嘉良攝
爭議地點位於西螺東市場前兩側路段。魏嘉良攝
照片左側銀色轎車雨刷上夾著2張違規停車逕行舉發單。魏嘉良攝
照片左側銀色轎車雨刷上夾著2張違規停車逕行舉發單。魏嘉良攝

《壹蘋》向西螺警分局求證,警方回應有關延平路人行道違規停車告發案,主要因為收到民眾多次向警檢舉該地違規停車情形嚴重且危及用路人安全,經向鎮公所確認,當地兩邊路旁地磚鋪設處,為公所設置且認定之人行道。

員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對停放人行道上車輛逕行舉發並無疑義,遭舉發機車將罰600元、汽車則處900元罰鍰。

該地點近日總計已告發逾10件違規停車案。警方呼籲民眾停車應找合法處所並按規定停放,切勿貪圖便利違規停車。違停遭罰不僅荷包失血,若因阻礙交通造成他人發生事故傷亡,還須負擔肇責。

西螺警分局表示經向鎮公所確認,該路段為人行道,不得停車,派員逕行舉發無不妥。魏嘉良攝
西螺警分局表示經向鎮公所確認,該路段為人行道,不得停車,派員逕行舉發無不妥。魏嘉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