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雅婷與胞弟林宜辰、母親在新北市新店區租屋居住,林女黃姓前夫請她幫忙照顧友人吳翊楷,將房子分租給吳男同住,不料當吳男得知林雅婷離婚後,對她產生非分之想,2021年4月5日晚間趁林女在超商上班時傳簡訊:「我想X妳林雅婷,只要能X到你,我此生無憾,我會X到妳喊不要的,然後用力的往你子宮裡內射」,林女認為受辱,向前夫訴苦,但前夫表示不相信此事,林又找了弟弟林宜辰及前男友吳胤典。
吳胤典得知此事,立即聯繫人在台灣的好友劉耀升,表示林女被室友騷擾有危險,請他找另名好友范富凱一起幫忙把吳男趕走,劉、范二人收到訊息後,要求林姓、羅姓少年助陣,2名少年原本拒絕,范男竟恫嚇「不去就燒你家」,2名少年只好一同前往林女租屋處。
另一方面,林女的弟弟聽到姊姊受辱非常生氣,立刻邀集好友楊迪翔、李承恩一同前往,6日凌晨1點多,2派人馬在林女租屋處樓下會合後,一起搭電梯到林女租屋處,與林女會合後打開吳男房門,見他躺在地上的床墊睡覺,大喊一聲「阿楷」,吳男驚醒見一群人手握棍棒闖入,回了一聲「等一下」,但一群人連一下都沒等,就拿著木棒、鋁棒朝吳男身上一陣猛打。
林女與楊迪翔見吳男被打得奄奄一息,在一旁喊著「不要打了」,但一群人殺紅眼,繼續毆打,直到吳男顱骨骨折、肺挫傷不醒人事,林女才打電話問前男友「怎麼辦?」前男友雖指示林女報警叫救護車,卻要她謊稱因為收到吳男的騷擾簡訊,要求吳男搬家,吳男突然抓狂,不斷用頭撞牆成傷。
吳男被送醫急救6天無效、不治死亡,林女一群人在事發後曾商討該怎麼辦,當時劉耀升提議要2名少年出面扛罪,但林女認為不妥拒絕,2少年也不願意,雙方開始意見不合,最後決定由林女的弟弟出面投案,並由林女陪同前往警局製作筆錄。
就在警方替林宜辰製作筆錄期間,吳胤典介紹林宜辰委任的律師康皓智,突然中途溜出派出所外,私下指示林的親友趕快把行兇的鐵棍丟掉,林的女友鐘詩穎得知後,搭上楊迪翔的車子將鐵棍丟棄在新店山區。
而這起案件,法院審理後為林宜辰、林雅婷、李承恩、楊迪翔、范富凱等5人涉犯傷害致死罪,各判處10年到7年2月不等徒刑,劉耀升則依傷害罪判刑4年。
另外就律師康皓智及林宜辰女友鐘詩穎的部分,檢察官調查後認為2人涉犯湮滅證據罪,將2人起訴。
就滅證的部分法院開庭審理時,鐘女自白犯罪,法官認為鐘女犯湮滅刑事證據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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