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地檢署指出,檢察官洪欣昇12月13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警政署政風室及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共同偵辦員警涉嫌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及隱匿人犯罪嫌。
據了解,該起案件源自於去年的肇事逃逸案件,近日傳出肇事者事後找人頂替。經廉政署南調組調查,涉及偽造文書、故縱人犯等罪嫌,今天上午前往麻豆分局搜索,偵查隊長、警備隊長以及好幾名員警都遭帶回地檢署偵訊。
檢方說,經訊問後諭知偵查隊長交保10萬元、時任派出所所長的鄭姓警官交保8萬元、田姓警員交保6萬元。另涉嫌肇事逃逸的洪姓被告,諭知交保5萬元、涉嫌頂替的楊姓被告諭知交保5萬元。
南市警局指出,計有10名員警到地檢署應訊說明,其中4名列證人身分,另6名中有3名員警無保請回。針對交保的偵查隊長及警備隊長、承辦員警,擬議改調至他單位警務正、警務員等非主管職務,員警則調整服務地區,分局長亦自請處分。
南市警局強調,秉持「毋枉毋縱」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態度,配合檢廉偵辦,展現端正警察風紀決心以維警譽。後續將再召開考績會追究涉案員警、相關主管人員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