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男子說,當時下班要返家,時間約下午5點半左右,車流量有點多,綠燈剛起步沒多久,慢慢往前,看到前面怎麼有一個小朋友,還好當時車速還不到20公里,但有其他的車輛要左輛,其實很危險,當時小孩的媽媽好像在路旁買東西,還好沒事,真是不幸中的大幸。
和美分局第五組組長林世行指出,從影片可看到該名幼童從路旁突然走到車道,未依規定穿越馬路,差點發生憾事,對此特別提醒民眾,帶幼童上街,務必牽緊幼童,避免讓幼童擅自穿越馬路,以免發生危險。
林世行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3款的規定,行人不依規定穿越馬路,可處新台幣5百元罰鍰,影片中的幼童未滿14歲,依同條例第85條之4,可處罰幼童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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