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友今晚在臉書社團「旗津咱們的故鄉」貼文,指「剛剛六點這個小姐從草衙到旗津,機車後站了一隻馬爾濟斯,車速也不算慢,行經過港隧道機車道如果掉下來,除了狗狗受傷,後面的人車為了閃避也很危險」、「如果愛狗請不要這樣」,並附上影片。
草衙到旗津路程超過五公里,且沿路有許多貨櫃車,有網友說,「太扯了吧」、「妳也太離譜了」、「直接檢查給交通隊」、「表演馬戲團嗎?」「好可怕,狗狗掉下來怎麼辦?也有網友質疑女騎士違反了《動物保護法》的規定。
對此,高市動保處今晚表示,依《動物保護法》規定,飼主應避免狗遭受騷擾或傷害,女騎士行為雖未達動物受傷,但有陷危險之虞,若經勸導未改善,可處3000元至1萬50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