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李姓男子2018年曾因賭博案件被判刑3月確定,仍不知悔改,2022年5月29日晚間7時許,在台中洲際棒球場觀看中華職棒大聯盟味全龍對中信兄弟的比賽,竟在觀眾席大喊「味全龍打假球」、「味全龍又再打假球喔,不要臉」等語。
聯盟所屬場務人員許姓男子上前制止,李男當場舉起左手對許男做出比中指的侮辱動作。聯盟人員立即通報警方到場,將李男請到場外,並對李男提告妨害名譽。李男見事情大條,有意和解,但被聯盟、味全龍隊及許姓員工拒絕,堅持提告捍衛名譽。
李男坦承在觀眾席喊「味全龍打假球」,但辯稱網路大家也在說假球,他只是比較大膽說出來;他還瞎扯自己患有腕隧道症候群,並沒有對許姓場務人員比出中指的意思。
不過,法官認為,李男僅因不滿職棒比賽結果,竟在沒有證據及未經查證之情形下,憑個人主觀臆測即在棒球場觀眾席大喊打假球等言詞,被現場轉播單位錄下,在場觀眾也都共見共聞,不僅毀損中職聯盟及味全龍隊的名譽,也損及該球隊所屬球員致力建立之運動精神與專業形象,同時也以比中指侮辱工作人員,實不足取。
法官審酌李男終能坦承犯行、有意和解但被拒等情狀,2次犯行分別依誹謗罪判拘40日、公然侮辱罪判拘10日,合併應執行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快點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B按讚追蹤《壹蘋新聞網》各大臉書粉絲團,即時新聞到你手,不漏任何重要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