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被告張姓男子(19歲)今年2022年5月2日凌晨2時許,用手機傳訊息給年僅14歲的詹姓少年,並提供一張手機遊戲「傳說對決」虛擬之帳號截圖,謊稱要互換帳號,詹姓少年看了截圖,發現比自己帳號的層級、對戰經歷等好太多,因此同意交換。
張男見對方上鉤,因此要求先提供帳號、密碼等,詹姓少年馬上照辦,不料,張男取得所有資訊後,立即封鎖對方,並把遊戲帳號更改個人資訊後,再以6千元的價格,轉賣給其他不知情的玩家,藉此獲取不當得利。
事後詹姓少年與家人一起報警提告,張男遭到檢警傳喚,面對偵訊他坦承不諱。檢方訊後依《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提起公訴,以詐術意圖為自己取的不法財物,讓張男需面對5年以下徒刑。
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張男不思以正當方法獲取所需,竟為貪圖一已私利,利用他人之信任訛詐,取得遊戲帳號變賣獲利,破壞社會之互信,價值觀念偏差。考量已與被害人和解,並支付6千元賠償,因此處以上述徒刑,緩刑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