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消防局第三大隊大隊長黃弟勝表示,鋰電池產品發生火災所造成災害不容小覷,使用時應適度保持警覺性,遵從產品使用及注意事項,才能確保生命財產安全,如家中有未使用的鋰電池,民眾應回收再利用或妥善保存。
這起火警因為出租套房裝設的住警器及時示警,才未釀成傷亡,新北市政府消防局表示,為維護民眾居住安全,《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已於今年(2022年)7月1日正式上路,明訂出租場所、違建住宅及曾發生火警紀錄的住宅,強制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房東應依設置辦法自主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若發現房東未裝設住警器,可要求房東依法設置或撥打119向消防局反應,消防局將派員前往稽查並予以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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