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警方也以實際案例進行宣導,1名OL小花(化名)報案表示,同事時常傳訊息邀約出門對她熱烈追求,但小花因對該同事無意思並未回應。該同事竟以未顯示號碼來電質問:「為何不回覆訊息?」小花認出是該同事聲音後就再也不接不明來電,不料一個晚上竟有數十通的未顯示號碼電話搜擾。
小花後來還發現該同事在外造謠汙衊她在外從事伴遊、援交,導致小美莫名遭受同事的異樣眼光。更令小花驚悚的是下班回家後,竟有不明人士狂按門鈴,接著又是連續撥打的不明來電,小花調閱社區監視器發現竟是該名同事所為,小美忍受不了長期的騷擾決定報案提告。
另外1名女子小婷步行上班經過公司附近的巷口時,1名騎機車的陌生男子將她攔下表示:「妳是不是每天都會經過這條巷子?」、「有人委託我要給你一封信」,小婷被男子的舉動嚇到,欲離開時還被該男子攔住,小婷拼命搖頭拒絕後該男子才離開。小婷對於男子清楚她的上班路線及恐怖行為十分懼怕,只好報警求助。
新莊警方呼籲,依據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規定,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更會加重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如果被害人向法院聲請跟騷保護令核發之後,相對人再不知停止而有違反保護令的行為,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快點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B按讚追蹤《壹蘋新聞網》各大臉書粉絲團,即時新聞到你手,不漏任何重要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有你真好!竹縣志工大會師表揚 1萬4千人投入高達55萬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