苓雅警分局昨晚近9時接獲報案表示,苓雅區尚武路民宅有糾紛,福德所員警立即趕赴現場查處,經查是49歲張簡姓女子酒後到51歲友人陳男家中吵鬧。
警方表示,員警發現張簡酒醉後還邀陳男出去續攤,陳男拒絕,雙方因而發生爭執,張簡酒後失控,遭陳男壓制在地板上,並報警處理,員警即依法帶返派出所執行保護管束。
警方指出,在管束期間,張簡泥醉在派出所內嘔吐不止,警方為避免發生危險,趕緊找救護車送她到國軍高雄總醫院,而醫護人員為預防張簡自傷或傷人,另行保護措施,還是將她五花大綁送醫。
不料張簡事後疑似因不滿遭警方及醫護人員管束而發文抱怨,稱員警打她還上手銬,控訴警方執法過當,她身體多處紅腫。
對於張簡女的指控,苓雅分局啟動調查,訪談報案人、醫護人員及調閱員警密錄器佐證,認為員警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9條規定執行保護管束,執法過程查無不當。
苓雅分局強調,全力支持力挺同仁依法執勤、勇於執法,並作為同仁嚴正執法後盾。同時也呼籲,飲酒應克制切勿過量,飲酒過多會導致自制力下降,容易造成酒醉失態或行為脫序失控,請民眾應適度飲酒,避免造成自己和他人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