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選委會資料,南龍里此次有3人登記參選,在市場販賣豬肉的黃三豪、里民鄭春福,挑戰現任里長呂煙泉,結果黃三豪擊敗呂。不過,地檢署今天將黃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若法官判決黃敗訴定讞,未來將重新選舉。

地檢署指出,檢察官張文傑指揮苗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竹南分局、苗栗縣專勤隊共同偵辦,查得黃姓候選人和郭男、吳女、林男、陳男等樁腳,涉嫌在11月間分工,以每票1千元向多位選民賄選,希望選民投票支持黃姓候選人。

據指出,郭姓樁腳接受黃三豪提供15000元,希望透過林姓男子賄選,結果林男買了一名選民後,向妻子吐露內心掙扎,妻子痛罵他為何幫人買票?林男最後將剩餘的14000元,直接退還給黃三豪。

檢察官張文傑(右)將黃三豪涉嫌賄選偵結,並提起苗檢首件當選無效之訴。圖為檢察總長日前表揚張等人查賄有功。苗栗地檢署提供
檢察官張文傑(右)將黃三豪涉嫌賄選偵結,並提起苗檢首件當選無效之訴。圖為檢察總長日前表揚張等人查賄有功。苗栗地檢署提供

查賄人員搜索、傳喚黃三豪等人,黃、郭否認賄選,向檢方辯稱:1.4萬是舉辦活動經費,一度遭法院羈押後,黃才改口坦承是賄選經費、已獲交保。檢方認定,吳女、林男、陳男及收受賄賂的10名選民均坦承犯行,均分別獲緩起訴或職權不起訴處分,其中1位否認犯行,經審酌證據後一併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