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568黑熊命運坎坷,曾3度中陷阱,且「咬掌求生」!2018年在大雪山被人發現時,右前肢少了一趾,左前肢則缺了四趾,僅剩半截腳趾,保育人員推測至少踩過2次套索陷阱。2020年第3次踩到陷阱,左前肢遭套住,深可見骨,當時牠用牙齒啃咬套索想掙脫,導致滿嘴鮮血,釀多處撕裂傷。
判決書指出,獵殺黑熊的被告田姓(60餘歲)及馬姓(21歲)男子,2人為祖孫關係,今年5月時在仁愛鄉武界部落的林區內,設置多個鋼製吊索陷阱(俗稱山豬吊),當月6日清晨5時許,2人回到設置陷阱的區域查看,驚見一隻黑熊受困。
祖孫倆擔心黑熊會反過來攻擊,因此田男將獵槍交給馬男後,要求當場射殺黑熊,再找合適地點埋藏;馬男知道黑熊為保育類動物,不敢冒然開槍,當下先打電話給在金門當兵的軍人叔叔(馬姓、30餘歲),叔叔也同意田男做法,告之「打死,丟到樹林裏面」、「丟遠一點」等語。
最後,馬男在黑熊的胸口及頭部各開1槍,黑熊因此沒了氣息,由於河道上都是石塊,無法就地掩埋,2人為避免追蹤,先用鐮刀將價值約24萬元的衛星頸圈拔除,再將黑熊拖至30公尺外的林地內埋藏,事後再把衛星頸圈丟至2公里外林地,藉此躲避追查。
事後,林管處黑熊研究人員發現異狀,利用最後衛星定位找熊,卻始終找不到黑熊,最後在定位點的下方發現剛翻鏟過的土丘,經開挖驚見黑熊遺體遭人埋藏,再檢視身上有2處槍傷,才驚覺黑熊可能遭人槍殺,立即通報警方處置。
正當警方還在追查誰殺了黑熊時,祖孫倆認為難逃法網、加上良心過意不去,因此到警所報案自首,所有過程才真相大白。檢警也到田男住處、工寮等,查獲設置陷阱的工具、獵槍等犯案用具。
田男在面對檢警偵訊時,堅決表示黑熊是他射殺的,但事實上開槍的卻是孫子,馬男不忍心阿公擔罪,向檢方坦承,「因為阿公(田男)擔心他的未來,所以才要求他這麼說的」,檢方訊後依法將祖孫倆提起公訴,而叔叔也因為教唆殺熊一同被起訴。
審判時,祖孫倆表示,雖然黑熊當時遭到陷阱受困,擔心上前解開山豬吊後,黑熊一脫困就會順勢攻擊,且馬姓叔叔當時也認同,黑熊可能反撲,因此3人才會決定射殺黑熊,避免遭黑熊的襲擊。
審判時法官認為,黑熊當時已遭到陷阱受困,並未有主動攻擊的行為,且被告等人把衛星項圈破壞,丟至距離2公里外的林區,分明是想躲避追查,擔心黑熊攻擊的說法,根本是狡辯之詞,所為實屬不該。
考量3人沒有前科紀錄,且田男的保護孫子馬男的行為,客觀上足以讓人同情,而軍人叔叔在軍中表現優異,擔任士官長曾獲得1勳章、6獎章,還有大小功賞等,未有申誡或記過等不良紀錄,且3人自首且犯後態度良好,又與林管處達成和解,並且賠償衛星項圈損失。
法官綜合上述考量,田男、馬男及馬男叔叔,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41條規定,各處10月、6月及6月徒刑,而祖孫倆破壞衛星項圈,也依《刑法》毀損罪個處3月、2月徒刑,給予3人緩刑3年,但在緩刑期間,必須由檢察官指定,提供120小時的義務勞務,並接受法治教育課程3場次。可上訴。
《野生動物保育法》41條規定,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