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9時40分許,楊姓駕駛開著貨櫃車從永康區大灣復興路東往西方向行駛,行經於復興路與高速ㄧ街口涵洞下,準備左轉上高速公路南下高雄,未注意前方4.1公尺限高規定,一頭開進涵洞內,當場撞到上頭限高架,動彈不得,現場雖無人受傷,但造成道路交通嚴重堵塞。

貨櫃車卡在涵洞內。警方提供
貨櫃車卡在涵洞內。警方提供

為免貿然移動貨櫃車,導致限高架斷裂掉落,高公局獲報調派大型吊車和機具到場,警方則封鎖涵洞雙向通行,以利拆卸作業,隨後由機具將限高架拆解下來,才讓貨櫃車駛出涵洞,

高公局調派吊車進行拆解限高架。劉榮輝攝
高公局調派吊車進行拆解限高架。劉榮輝攝

警方表示,楊姓駕駛行為不僅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第1項第2款,裝載整體物品有超高情形,而未請領臨時通行證,處3仟元以上1萬8仟元以下罰鍰以及同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之指示,處9佰元以上1仟8佰元以下罰鍰外,因造成橋樑毀損還需要負擔賠償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