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被收押至今已44天的陳男,今天上午被法警從看守所提訊到士林地檢署,記者直擊,陳男身穿灰色長袖、深藍色長褲,戴著黑框眼鏡,剃去原本俐落的側梳油頭,留下約7分長的平頭,現年30多歲的他,髮際線偏高,疑似已有M型禿。他下了囚車後,抬頭看了一眼鏡頭,全程面無表情,被法警押解從人犯通道進入法院。
法院將在收到移審的相關卷證後,由電腦抽籤分案,再由中籤的法官開庭,決定是否繼續羈押陳男。
檢方調查,陳男4月透過IG認識蔡女後,雙方直到今年10月才有較密切往來,陳男主動邀約蔡女於10月7日碰面,並多次出入蔡女的租屋處,他於10月13日凌晨匯了9萬9999元到蔡女的戶頭,聲稱要贊助她的自創品牌,但到了早上卻反悔想拿回部分款項被拒,因此萌生殺機,動手掐死蔡女,再逃回住處輕生獲救。
陳男事後向警方供稱,他4月在IG見到蔡女照片,對她頗有好感,兩人10月8日成為男女朋友,曾同遊台北101大樓,到高檔餐廳約會吃飯,短短幾天他在蔡女身上花費超過10萬元,到了10月13日案發當天中午,雙方因金錢問題起爭執,他一氣之下用枕頭悶住蔡女頭部,再用雙手勒住頸部,直到她斷氣。
雖陳男聲稱和死者交往,但檢警調查時,傳喚雙方的親友釐清案情,蔡女的劉姓友人證稱,蔡女在10月12日晚上6點多曾說,陳男是「足控」,所以不喜歡此部分,還在考慮是否要與陳男交往,證明兩人根本不是男女朋友;蔡女的家人和吳姓友人等人,也都證稱蔡女並沒有金錢壓力。
此外,檢方還原陳男手機,他早在9月18日和蔡女密切往來前,就曾用手機搜尋「殺女友為度她成佛」、「為什麼拿殺動物不能殺人」、「妻子、女友、孩子、皆成他手下亡魂 ...號稱信佛卻專殺身邊人」、「殺人度她」、「殺人魔在屠殺時腦中到底想些什麼」等文字的文章,更於10月3日2度到藥局買普拿疼等藥品,準備殺人後畏罪自殺。
然而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陳男在案發後還曾傳訊告訴父親,「其實我本來是要殺林OO的。」透露他原本要殺的是另名林姓女子,不過林女究竟和陳男是什麼關係,不得而知。
檢方認為,雖陳男事後雖主動向警方表示自己殺人,但檢方考量他偵查時前後供述不一,試圖掩蓋犯行,縱使自首也並非是內心真誠悔悟,可見內心並無悔意,依涉犯殺人罪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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