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網友前天在臉書社團「虐待動物惡人整理」貼文PO出影片,稱他當日下午騎車經過民權西路跟重慶路二段路口,停等紅燈時便注意到左側機車上的小狗,一直被主人用力拉牽引繩、勒脖子,隨後一綠燈,「那位喪盡天良的主人在小狗後腿還未上車的情況下,直接催油門衝出去,小狗不斷被拖行大約150公尺(沿路都是狗狗的血)。」加上網友所貼畫面,讓人看了怵目驚心。
期間黃姓網友不斷在後方按喇叭,但黑衣飼主看似充耳未聞不願停車,還疑似想用分隔島夾住小狗,後來該名騎士才自己摔車。黃姓網友則趁機報警,不過轄區警方表示,相關權責在北市動保處,會於上班日行文給動保處裁處。
愛狗人士邵柏森也在臉書貼文指出,台北動保處救援隊接手後,將黑狗扣留送醫確認傷勢,後續將依行政程序法將約談行為人到案說明。
邵柏森說,目前小黑狗的主人仍是原飼主,但他不願意繼續飼養,現邵柏森已將小黑狗帶回安置,但仍需找到認養者,否則小狗可能還是得送去收容所,有意願的善心人士可以私訊他的粉絲團進行領養。
邵柏森也轉述,飼主聲稱誤將犬隻牽繩繫在油門線上,造成機車暴衝才釀拖行慘劇,動保處將再進一步了解事實情況,以釐清是否有故意虐待動物行為。
動保處表示,《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第7款已明確規定不得以汽、機車牽引寵物,原因除了容易影響交通安全外,更重要的是為了避免寵物因此遭受傷害,若是以汽機車拖行寵物,寵物因此受傷,依規定可處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罰鍰,若造成寵物肢體嚴重殘缺或死亡,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到200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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