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當時孩子的父親來告之執勤警員,表示希望讓孩子深刻的體悟、偷東西是不對的,並詢問警方如何處置?執勤警員也立即打給賣場業者,但業者似乎並不知情,且並未有後續報案動作。
當時孩子在警察局內,似乎被嚴肅的氣氛嚇到,眼神中還帶有恐懼感,正當警員還在詢問時,一名警務人員出面與父母溝通,為讓孩子警惕,配合父母演出,將2名孩子帶進偵查隊的辦公室內,並要求坐在犯罪嫌疑人的候訊區。
其父母在外頭等待,並未跟著進入,過程大約3分鐘時間,該名警務人員隨後將孩子帶來,其眼眶泛紅,似乎是知道錯了,因此父母也將兩個孩子帶回家。並未留下報案紀錄。
《壹蘋新聞網》私下詢問資深警員,很常看到父母帶小孩來警局,請警察協助管教得狀況,通常值班人員都會配合演出,但不會有上手銬或關押的狀況,頂多就是帶孩子逛逛警所而已。若孩子的情節嚴重,未滿12歲以下者,通常會請父母嚴加管教,或是通知學校,讓個案回歸學校管教。
對此,南投分局表示,由於孩子未滿12歲,因此不適用《刑法》,因此,遇到類似案件,通常會當作為民服務案件處置,相關作為都有經過父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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