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表示,呂姓被告為使花蓮縣第五選區某縣議員候選人順利當選,於11月24、25日,以每票現金2,000元之對價,向該選區有投票權之選民交付賄賂,尋求投票支持該縣議員候選人。案經檢警即時蒐證,於昨日下午執行搜索及通知7人到案詢問(及訊問),並扣押相關證據及現金不法所得。
檢方強調,投票過後,對於買票賄選案件仍會秉持「嚴查速辦」之態度,深入追查任何買票賄選情事,絕不鬆懈,期望全民共同端正選風,提昇我國民主政治。民眾若發現有賄選情事,歡迎提出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檢舉賄選專線:(03)823-0159、0800-024-099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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