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林柏宇指揮雲林縣警局、雲林縣調站及移民署雲林縣專勤隊等單位,前天陸續傳訊相關選民,拘提斗六市光興里里長候選人配偶許男(73歲)到案,經官訊問後,認許男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交付賄賂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經法院裁准。

經查,許男為謀求其配偶當選,於其配偶登記參選斗六市光興里里長選舉後,以每票現金1千元之對價,進入選區內大樓逐戶敲門拜訪,向有投票權之選民交付賄賂,並請求投票支持其配偶,大樓監視器拍下許男在電梯口交付賄款。昨天檢方再清查未到案受賄選民後,受賄選民先後自願繳回共計1萬1千元之賄款。

社區大樓監視器拍下許男在電梯口交付賄款。檢方提供
社區大樓監視器拍下許男在電梯口交付賄款。檢方提供

檢察官張雅婷指揮警調人員,查獲大埤鄉民代表候選人王女的配偶陳男(64歲)等人疑似賄選案件,通知候選人王女及其配偶陳男與選民共9人到案說明,並查扣賄款現金9千元,訊問後,認定陳男對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罪嫌重大,每票1千元對價,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之必要,以30萬元具保候傳,其餘人等則請回。

雲檢另再查獲2起賄選案,其中包括水林鄉鄉民代表嚴姓候選人等人現金賄選案件,每票1千元,通知嚴姓候選人及樁腳吳(38歲)、受賄民眾共12人到案,訊後嚴姓候選人被限制住居,吳姓樁腳5萬元具保候傳。

雲檢頻頻查獲現金買票案。檢方提供
雲檢頻頻查獲現金買票案。檢方提供

另一起為蔡姓縣議員候選人共犯北港鎮長蕭姓候選人競選總部成員茶葉行賄村里長案件,檢方先前查出蕭姓候選人之親屬蕭男、服務處主任林男、前司機羅男及服務處志工蔡男等人,於今年8月至10月間以每箱40罐(每箱約價值8千元)之高山茶葉為對價,向該選區之村里長交付賄賂。

承辦檢察官施家榮擴大追查後,發現蔡姓縣議員候選人疑似共犯上述茶葉行賄犯行,昨天通知蔡姓候選人,訊後認其共同涉犯《選罷法》第99條第1項之對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罪嫌重大,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之必要,以50萬元具保候傳。

檢察總長刑泰釗到雲檢慰勉查賄小組。檢方提供
檢察總長刑泰釗到雲檢慰勉查賄小組。檢方提供

雲檢到前天為止,已查獲現金賄選26件、禮品賄選5件、選舉賭盤5件、活動賄選1件,並已起訴11件、獲准羈押16人。檢察總長刑泰釗日前到雲檢加油打氣,核撥30萬元檢察業務費,頒贈水果禮盒及最高檢察署特製的窯燒杯給查賄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