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甫自東部他縣調來台東某高中學校的校長A男,3年前在校園車棚偶遇女老師,竟藉機在女老師向他行禮打招呼的同時,搓揉她右腰際靠近臀部位置,而女老師被校長突如其來的舉動簡直嚇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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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A男對於讓女教師感到冒犯的行為,卻只是輕描淡寫辯稱,他患有板機手,應該是不小心觸碰;但這已不是校長對女老師第一次犯行,之前就曾摟腰摸頭,讓她感到相當不適;事後,女老師主動向教育部申訴,並向縣警局婦幼隊製作報案。
這起3年前提到的性騷擾案,在今年6月台東地院才進行一審判決,A校長被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不過,據悉,與該女老師相關的重要會議,該校長常藉故不參加,不僅間接影響該女老師相關學生權益,不免引人非議。
據悉,該校學生透過媒體得知校長以患有板機指辯駁澄清,竟學起校長說詞,當老師要求整理物品時,當玩笑回話,「老師我有板機手!有時會麻,雖然寫字很可以,不過要整理東西會慢8至10秒鐘。」此外,在該校長任教的兩校,至少有40名師長私底下對這起性騷案議論紛紛,甚至自白曾經也是受害者,但礙於校長權威聲望,當初都不敢對外求助。
日前有相關人士向《壹蘋》抱怨,對於校長性騷案不見教育部國教署有任何積極作為,對此,國教署今天上午作出回應如下。
一、本部國教署於108年(行為時)組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及審議後,認定該位校長性騷擾成立,並按情節輕重依校長成績考核辦法核予當事人行政懲處及年終成績考核。復就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11年判決,另召開本部校長考核小組會議,決議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移送監察院審查。後續本部將配合監察院及懲戒法院審查結果依法嚴正處置。
二、本案學校係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2項規定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除本部啟動調查、懲處、考核、移付懲戒外,學校亦採行降低雙方互動機會之相關行政措施及關懷輔導機制,以維友善職場之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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