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以2020年7月發生在台北101百貨,櫃姐遭愛慕者連續5個月站崗盯梢案件為例,說明該類案件如發生於今年6月1日之後,即觸犯《跟蹤騷擾防制法》,提醒民眾發生當下立即報案,警方可以書面告誡預防行為人再犯,並且在2年內同一行為人對被害人再有騷擾情事時,可進一步向法院聲請核發跟騷保護令。

警方向民眾宣導面臨跟騷時,該如何蒐證自保。翻攝畫面
警方向民眾宣導面臨跟騷時,該如何蒐證自保。翻攝畫面

警方提醒,遇有行為人基於愛戀,使用通訊軟體不斷傳送含有性意味的訊息或圖片,除可提起跟蹤騷擾告訴外,也可提出性騷擾申訴,行政申訴與刑事告訴求助管道併行,以維護自身法律權益。

警方指出,遭跟蹤尾隨時,除當場喝止並尋求周遭民眾協助報警外,盡量不要與對方發生正面衝突,以保護自己安全為優先,如場域中僅有自己與對方時,可走至有監視器的路口,或假藉買東西轉進商家內,利用店內監視器,記錄行為人特徵。

警方傳授反跟搜蒐證技巧。翻攝畫面
警方傳授反跟搜蒐證技巧。翻攝畫面

遭盯梢守候時,蒐證內容盡量聚焦於行為多次,且持續一段時間,建議可利用手機拍照功能,自動記錄拍攝時間及地點,照片不需拍攝行為人,僅記錄遭跟蹤騷擾的過程,或將發生情形告知同事、公司主管或親友等,以便將來報案時,檢警單位需進一步瞭解詢問關係證人。

遭網路騷擾時,例如於社群平台上持續遭陌生人騷擾,或遭前親密關係伴侶持續傳訊息騷擾等,請全螢幕截圖,切勿裁切對自己有利部分的圖文,如有對話錄音或對方騷擾行為影像,完整保留提供警方調查。

遭陌生人跟蹤尾隨又偷拍時,如有發現,千萬別急著要求對方將手機內的照片刪除,以免證據無法保全。另外留意事發過程有沒有其他人員看見,可以詢問做為證人的可能性。

警方實務上執行跟蹤騷擾書面告誡行為人時,部分行為人不明,如果可以,請明確拒絕對方或透過第三人幫忙拒絕其追求行為,以避免對方誤認為其追求行為是默許的,如果已表明立場,對方仍有持續騷擾的行為,即合理懷疑為跟蹤騷擾防制法規範之犯罪樣態,記錄相關過程可做為日後提出告訴時佐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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