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檢署表示,檢察官黃明正指揮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宜蘭分局偵辦宜蘭縣員山鄉某村長候選人朱姓夫婦2人,涉以價值250元的6公斤裝溫泉米1包向選民買票,該村長候選人為能順利當選,由其妻交付白米1包及競選文宣予選民進行買票。
專案小組於17日上午發動搜索,在3名選民住處查獲白米2包及1包已食用完的白米空袋,並通知朱姓候選人夫婦及選民6人到案。
經檢察官複訊後,認朱姓候選人夫妻2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檢察官分別諭令2萬元、5萬元交保候傳。其餘選民訊後均請回。
檢方呼籲,賄選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最重可判至10年。以尋求支持當選為目的,不論是提供金錢、禮品、設宴免費招待選民或提供免費旅遊,都構成賄選犯罪,宜蘭地檢署與轄內司法警察機關通力合作,積極查辦宜蘭地區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相關犯罪,呼籲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檢方盼民眾踴躍檢舉賄選拿奬金,檢舉賄選免付費專線電話0800-024-099轉4,或撥打宜蘭地檢署檢舉專線03-9251835,最高可獲得500萬元獎金,檢舉人身分絕對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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